1、 學生證明包含項目:學生在校證明(需要具體的單位名稱),公交IC卡掛失證明,新生錄取證明,學生退學證明、學生休學證明、教育儲蓄證明。
2、 開具證明時間:每周五下午2:00-5:00
3、 所需證件:本人學生證
4、 學生的教育儲蓄證明具體要求見附件1
5、 辦理地點:學生處辦公室
附件1:關于開具教育儲蓄證明有關事宜的說明
參加教育儲蓄存款業務的學生,需要學院開具由稅務機關印制的“正在接受非義務教育的學生身份證明”(簡稱“教育儲蓄證明” )。為方便廣大學生開具教育儲蓄證明,根據國稅發[2005]148號文件規定,現將開具教育儲蓄證明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對象:目前在校就讀的統招學生。
二、辦理“教育儲蓄證明”的學生,必須持全下列材料,到學生處辦理:
1、以學生本人身份開戶的教育儲蓄存折(或存折復印件、傳真件,證件要反映出儲戶姓名、開戶銀行、儲蓄起止日期、存款金額、利率)。
2、學生本人公民身份證原件。
3、學生本人學生證原件。
三、注意事項:
按文件規定,學生在本科學習階段只享受一次上限為2萬元教育儲蓄的免稅優惠。因此,學生在校期間每人最多只能開一次教育儲蓄證明。
望各系與有關同學周知。